共同点调解

作为调解人,我的做法是帮助各方探讨其所有选择及其选择的后果。我的角色是充当平衡轮,仔细倾听,确保各方各抒己见,让对方听到。我构建调解的“过程”;各方控制着这些决定。

作为调解人,我不作为律师代表任何一方。然而,由于我的法律培训,我可以起草法律协议,该协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由法院通过。我建议各方在调解过程中的任何时候,特别是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咨询律师或其他相关专业人士,如会计师。

住址

榆树街8号
格罗顿,文科硕士01450
美国

电话号码
提交人:调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