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拿州律师协会

自愿成立于1885年1月8日的蒙大拿律师协会,在1889年,也就是蒙大拿州第一部宪法通过的那一年,成立了一个负责法律教育和进入律师协会的常设委员会。蒙大拿州律师协会于1974年1月根据蒙大拿州最高法院的命令成立。在它的命令中,法院规定所有在该州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必须是州律师协会的成员。国家律师协会的目的是帮助法院维持和改进司法工作;培养、维持和要求律师在正直、学习、能力、公共服务和行为方面达到高标准;保障本地大律师公会的适当专业利益;提供一个论坛,就与法律实践、法学和法律改革以及律师协会与公众关系有关的主题进行讨论并采取有效行动;为大律师公会成员提供持续的法律教育,并确保更有效地履行法律专业对公众的责任。[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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